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的征订与使用,以及中小学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制定本制度如下:
1. 学校所需的各类教材与教学资料,必须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
用书目录规定,由学校统一征订。
2. 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得接受任何人推销的
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教材搭售和推销教辅资料。
4. 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
置的依据,启发和诱导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5. 对有助于教师、学生开阔视野,有助于学生思维训练的用书目录以
外的少数资料,可由学校统一购买,教师从中选择部分练习,由学
校统一印刷分发给学生使用,严禁向学生推荐、购买。
6. 对校本课程与专题教育读本,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严
格审核,严格控制校本课程教材和各级各类读本的数量,对数量过
多、质量不高的及时进行清理。
7. 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的要
求做好遴选与审核工作,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8. 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
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
读物。对受捐赠的课外读物,学校应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
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
性把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