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师德管理工作承诺书
(供参考)
1、认真开展师德专题学习和师德制度宣传工作,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在校园网、学校橱窗、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布。
2、主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书面公示《规范师德管理工作承诺书》,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3、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师德监督电话和邮箱,主动畅通投诉渠道。
4、在学校大门显著位置设置师德监督箱,市、区、校三级投诉监督电话清晰,日常管理维护到位。
5、组织全体教师签订《中小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及时向学生全员发放《告家长书》。
6、完善师德档案建设,健全师德工作台帐,组织开展的各类师德建设的过程性资料齐全。
7、通过定期向家长和学生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调查等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
8、建立巡查机制,认真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明察暗访,认真落实师德投诉月报制度。
9、师德监督台账齐全规范。各类师德投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告,过程性资料齐全规范,查处率100%。对查实的从事有偿补课教师依规严处。
承诺单位(盖章):武汉市江岸区沈阳路小学
承诺人: 胡庆梅 李军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