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路小学

菁菁校园学校公告

武汉市2016年“十大突出问题”电视问政

发布时间:2016-06-21 10:11 栏目:学校公告 发布单位:武汉市江岸区沈阳路小 点击量:2143 【公开】

江岸区教育局师德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市教育局2016年治理和规范中小学社会化培训办学不规范监管不力问题督查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深入有效地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切实维护江岸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特制订本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工作内容

1、加强教师的师德专题学习和师德制度的广泛宣传,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在校园网、学校橱窗、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布。

2、主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书面公示《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承诺书》,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3、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师德监督电话和邮箱,主动畅通投诉渠道。

4、在学校大门显著位置设置师德监督箱,市、区、校三级投诉监督电话清晰,日常管理维护到位。

5、组织全体教师签订《中小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及时向学生全员发放《告家长书》,督促教师自觉规范从教行为。

6、完善师德档案建设,健全师德工作台帐,组织开展的各类师德建设的过程性资料齐全。

7、定期通过向家长和学生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调查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

8、建立巡查机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明察暗访,认真落实师德投诉月报制度。

9、师德监督台账齐全规范。各类师德投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告,查处率达100%,过程性资料齐全规范。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依规严处,相关证据和文件齐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学校保存。

 

 

江岸区教育局          责任学校:武汉市江岸区沈阳路小学

 

责任人:周春江  汪新     责任人:胡庆梅   李军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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